浅谈我国目前电视媒体中人声字幕的运用
来源: 传播学论坛 作者:夏 晶 日期:2004-04-18 16:43:03 我要评论本文从传播学角度出发,简要分析了人声字幕在各种类型电视节目中的功能,呼吁电视界重视与加强人声字幕的作用,并对未来电视媒体人声字幕的发展做出简要展望。
电视是典型的声像结合的媒体,声音包括了音乐、音响、人声;图像包括了画面、文字。从广义上讲电视字幕包括了纯粹的文字字幕和图形字幕;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屏幕或电视机的荧光屏上印出的文字,或演戏时为了帮助观众听懂唱词儿配合放映的文字就被称为字幕”。本文所探讨的人声字幕,主要是指用来表现电视节目中同期声、画外音(解说或配音)、歌曲演唱以及某些以音响形式出现的人声等在内的所有人类声音的字幕,其以传播信息为主要任务,通常都在画面下方显示。
人声字幕与各类电视节目
笔者从人声字幕运用频率高低的角度出发,同时根据节目内容的严肃程度,将我国现有电视节目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新闻、专题、科教类严肃型节目;2、电影、电视剧类休闲型节目;3、演出、综艺、竞技类娱乐型节目;4、广告、购物、消费类商业型节目。另外,由于现阶段电视字幕技术的原因,还分出了单独一类特殊的节目——所有的现场直播类节目,容后再作讨论。人声字幕一般来说在两大类电视节目中运用的最为普遍:新闻、专题、科教类严肃型节目和电影、电视剧类休闲型节目。
1、新闻、专题、科教类严肃型节目。
很长时间以来我国电视新闻节目除了新闻标题之外是没有任何字幕的,这也许是受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但自从改革开放后,我国电视新闻中的字幕就逐渐得多了起来,除了新闻标题和游动字幕的出现,对运用最多的一种人声字幕——同期声字幕也开始逐步的加大重视。
同期声字幕的出现,首先是为了消除语言隔膜。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方言差异较大,有的甚至与普通话完全不一样(以至于直到现在仍有西方语言学家认为广东话与普通话是两种语言);给同期声配上字幕,可以让各地观众了解、熟悉节目内容,并有可能与此产生共鸣,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
其次是出于对新闻真实性的重视。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随着媒体越来越开始重视报导的真实性,同期声字幕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了屏幕上。例如,前些年央视《新闻联播》中的通常做法是将国外采访录像的同期声翻译成中文、用普通话配音后播出,而近几年央视开始将国外采访录像的同期声保留播出,同时在屏幕底部打上中文字幕。这其实是对新闻的真实性的很大提高,它尽可能地再现了事件发生时的一切情景,也满足了一部分懂外国语言的观众的收视要求。
再次,这种字幕可以增加传播信息量。当我们一边听被采访人物说话,一边再注视屏幕底部的字幕时,就对这些信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电视新闻的出现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受众通过听觉与视觉的双重通道获得信息,这些画面、声音、文字并茂的立体信息把“眼见为实”的概念瞬间带到了每位观众面前。
最后,加上同期声字幕还能够避免因为现场环境(噪声)和拾音器材的质量等客观因素而造成新闻报道的传播障碍。
在专题片、访谈等节目中,往往除了同期声字幕以外,连画外音(解说)也配上了字幕,这主要也是考虑到专题片作为一个完整艺术作品的整体性,以及消除语言隔阂、力求保证真实性等方面的要求。
特别要提出的是,科教类节目的首要目的是传播知识、教育观众,因此节目内容大都是观众并不了解的,其中还带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外来词语等,在汉语这种同音字词相当多的语言里,非常容易产生歧义而让观众误解;因此,人声字幕就成为了科教类节目必须的说明和补充,以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央视科学·教育频道现在的节目中就十分重视运用人声字幕。
现在我国的电视新闻节目中(包括央视的新闻节目),还出现了一种流行的做法:用字幕纠正同期声中的错误,例如在字幕中纠正被采访者谈话中的语病、去除了语气助词、用括号补充被采访者未说完整的话语等。这种做法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主要考虑到让观众更易理解新闻报道的内容,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所不妥。首先它分散了观众的注意力,本来无论喜欢看字幕或喜欢看画面的观众所了解的谈话内容都是一样的,一但纠正了谈话内容,就造成人物说话声音与文字对不上号的情况,迫使很多观众转而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研究字幕上而错过了画面内容,反使得传播效果大受影响;其次这种做法违背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它把编辑人员的主观思想强加给了观众,无论这种思想是否是善意的或者是否是正确的;这种字幕与声音内容的不一致显然也不符合新闻的真实性原则。笔者认为,对于新闻报道中被采访者的口误不应该纠正而应该力求再现新闻事件的原貌;无意义的语气助词也要加上字幕以体现节目的整体性;无法确定的方言中的个别字词可以用拼音代替(这一点台湾省的电视节目就做得比较好);被采访者未说完的句子不能补充但可以在文字后加上省略号以示未完。
现阶段我国电视媒体在新闻节目中主要运用的还是同期声字幕,画外音解说在新闻类节目中大多还没有配上文字;从增加传播信息量的角度考虑,我国电视界对于这一问题应当加以重视和解决。
2、电影、电视剧类休闲型节目。
为什么很多观众说“电影(电视剧)没有原著好看”?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从形式上比较,文学作品通常是表现在纸张载体上的纯粹抽象的文字,它的表现力与感染力全部依赖于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力和想象力;读者个体的差异是极大的,但文字却可以通过阅读(无限制的抽象想象)来使大多数的读者接受该作品。而改编的影视作品却不同,它是通过电视屏幕这一声像结合的载体对文学作品进行具象化的诠释,通过具体的演员、服装、道具等来表现,而观众个体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得只有一部分审美观与导演接近的观众才可能接受这些形象。
在这种情况下,影视剧中的人声(对白)字幕就能够迎合人们阅读文字的习惯,把观众被声音与画面禁锢住的抽象思维解放出来,不再是被动的被灌输声画形象,而有了阅读般的主动思考的乐趣。特别是在大量的改编自古典文学的影视剧作中,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当文绉绉的文言台词从演员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很多观众都无法理解,叠加人声字幕显然是对影视作品非常必要的补充;对于像《大明宫词》一类唯美倾向严重的影视剧来说,人物对白多为莎士比亚式的华丽考究的书面语长句,人声字幕绝对会起着锦上添花的作用,观众会因为看到这些加了文字的美丽画面而产生朗诵叙事诗般的愉悦感觉。
港台影视剧中很早就加上了字幕,特别是香港电影中的字幕绝大部分都是中英双语的,这虽是因为遵守殖民时代的法律而留下的传统,但从开拓海外影视市场的角度考虑,也值得内地影视界借鉴。可喜的是,我国大陆的影视剧现在也开始逐步重视人声字幕的作用,近几年新拍摄的大部分影视剧都加上了对白字幕;有的连以音响形式出现的人声也加上了字幕,优点是既能够体现作品形式上的整体性,也能够使得因剧情因素而有可能听不太清楚的人声(如从剧中的老式收音机、电台等物体里发出的人声)能够被观众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