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视频中国侵权第一案盖棺定论 POCO败诉版权方
来源: 和讯 作者: 日期:2008-07-21 15:48:15 我要评论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虽然认定事实部分有误,但不致影响判决的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460元,由数联公司负担,判决为终审判决。
据悉,本案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4日发现被告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poco.cn)向公众提供电影《七剑》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遂请求法院对该公司的侵权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2007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侵犯《七剑》信息网络传播权,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被判赔8万元,并在其经营的网站(www.poco.cn)首页向原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并提出了上诉。



